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全面解读及绿色工厂申报
一、背景
资源与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可持续发展日益成为全球共识。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气候变化背景下,推动绿色增长、实施绿色新政是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共同选择,发展绿色经济、抢占未来全球竞争的制高点已成为国家重要战略。发达国家纷纷实施“再工业化”战略,重塑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清洁、高效、低碳、循环等绿色理念、政策和法规的影响力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成为衡量国家制造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绿色贸易壁垒也成为一些国家谋求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工业化为社会创造了巨大财富,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同时也消耗了大量资源,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影响了人民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积极培育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幅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倡导绿色消费,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
我国作为制造大国,尚未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方式,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分别占排放总量的90%、70%和85%,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近极限,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刻不容缓。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为牵引,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不仅对缓解当前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现实作用,而且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具有深远历史意义。
二、内容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含有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逐步建立依赖于健全的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故在一些重点行业中,出台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绿色工厂标准,建立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标准,发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实施规则、程序,制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是所有工作的基础。配套的,也要遴选出一批具有过硬资质和雄厚实力的第三方评价机构。
三、流程
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含央企)、园区按照绿色制造体系的相关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并进行自评价。企业、园区达到绿色工厂、产品、园区、供应链标准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由工信部在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价机构中遴选发布)按相应的评价标准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合格的可按所在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程序,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的总结报告。
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报送总结报告的企业、园区进行评估确认,评估工作对照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的有关要求,重点关注绿色制造标准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价机构编写的评价报告等内容。具体评估要求和程序由各省级主管部门结合本地情况在实施方案中提出。
我省在2017年6月出台了《安徽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和管理办法》,详细介绍了企业申报绿色工厂的流程和条件,在该管理办法中指出,
企业要按照绿色工厂的相关标准要求开展一系列创建工作, 满足标准和管理办法所列出的条件后,进行自评价工作,编制《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省内现已有提供绿色工厂自评价咨询的服务机构,例如安徽省方圆质量技术评价中心等。
如果自评价结果达标,则可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开展现场评价,并编制《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 工信部也发布了第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名单”其中涵盖了各省能够开展相关评价工作的服务机构,欲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可根据该名单的评价中心,委托评价。
经第三方评价合格的,由企业向当地市或直管县经信委提出申请,经当地市或直管县经信委审核后向省经信委进行推荐申报。企业申报材料主要是《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和《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
省经信委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符合省级绿色工厂条件的企业名单在省经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经信委发文公布,并予以授牌和颁发证书。
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的相关申报项目,我省也在正在落实当中。
省经信委每年都会向工信部推荐评估合格、在本地区成绩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绿色工厂名单,并提交相关材料。工信部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国家级绿色产品、工厂、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