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现场监察,对工业企业的用能情况展开调查和询问,并依照结果,下达节能监察意见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这一过程便是工业节能监察。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署开展今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明确提出将聚焦重点行业、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进行节能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我国累计监察重点企业23470家,实现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19个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累计查出违规企业1012家,均责令限期整改。
“节能监察工作加快了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的推广应用,有力推动了工业企业节能降耗。2016年—2019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预计下降15.6%,完成‘十三五’工业节能进度目标。”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说。
尽管工业节能监察成效显著,但要想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仍须破解前行路上的两道“发展难题”:一方面,现行能耗标准存在不适用的问题,亟待完善细分行业标准,推动企业走出单耗超标的困境;另一方面,淘汰落后设备或将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为推进节能监察工作带来挑战。
业内专家表示,“应该看到,节能监察工作正是以强制性节能标准为依据,通过对工业企业的能源消耗量、单位产品能耗、工序及设备能源利用效率进行监督检查,查找其能源管理的薄弱环节,从长远看,有利于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耗。”
“节能监察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而节能改造是企业对节能技术服务的一种市场化需求。”对此,四川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李北元建议,应通过节能监察手段,加强对市场化节能服务机构的监察和审查,制定相应的节能服务机构白皮书,将符合条件的、优质的服务机构纳入其中,这样才能充分利用节能监察发现问题,引导企业带着问题找到优质的服务机构开展节能改造,形成良性循环。
“节能监察不同于一般的末端治理,而是聚焦企业、行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节能精细化管理手段。”福建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负责人吴林涛认为,应在节能监察工作中,推动工业企业搭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在提升节能监察效率的同时,更好帮助企业进行能源精细化管理,在发展中及时找到节能病灶,对症下药,推动实现绿色发展。